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河南省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3)

时间:2017-05-08 15:14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河南省发改委 点击:
【摘要】5月3日,河南省发改委、省环保厅联合下发《河南省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环境服务、区域综合服务等市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模式,争取到202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

       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十三)规范市场秩序。市政公用领域的环境治理设施和服务,其设计、施工、运营等全过程应严格采用竞争方式,不得以招商等名义回避竞争性采购要求。竞标资格不得设置与保障项目功能实现无关的竞标企业和单位注册地、所有制、项目经验和注册资本等限制条件。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置优先购买、使用本地产品等规定。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简化注册审批流程。

       (十四)完善招投标管理。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统筹自然资源、环境资源、公共资源的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重点加强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市场监管,规范环境基础设施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招投标阶段引入外部第三方咨询机制,识别公共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风险,平衡各方风险分担比例,推动风险承担程度与收益对等。加强从项目遴选、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整体优化,提升环境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

       (十五)加快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建立排污企业和环保企业的环境信用记录,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相关部门实施协调监管和联合惩戒的依据。相关信用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公开,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失信行为的主体,由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探索对诚实守信的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激励,推动环境信用体系与其他信用体系的有机融合。

       (十六)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应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公布本辖区内水、空气等环境质量数据。排污单位应照排污许可制的规定,及时公开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法依规公布企业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十七)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环保督政约谈工作力度,落实环保党政同责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提高地方政府领导环保责任意识。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立案移交、行政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和工业园区环保执法监察,对故意编造、篡改环境数据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十八)强化监督和行业自律。在环境公用设施领域,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机制,重点对运营成本、服务效率、产品质量进行监审,研究探索中标价格跟踪披露机制。推动行业商(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内企业黑红名单制度,鼓励行业内企业依法相互监督。开展同业信用等级评价,发布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参考标准,有效遏制恶性竞争。

       五、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十九)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在划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上下级政府事权与支出配的基础上,将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列为各级财政保障范畴。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投资奖励、补助、担保补立节能环保专项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形成支持节能减排、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加大推广绿色产品。

       (二十)加大收费和价格政策支持。垃圾焚烧处理服务价格应覆盖飞灰处理与渗滤液处置成本,污水处理服务价格应包括污泥处理与处置成本。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各市、省直管县(市)应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位。建立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提高收缴率。根据国家关于煤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电价政策。完善环境服务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公共资源的公开竞价及拍卖方式,形成价格水平随供求关系波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二十一)落实税收和土地优惠支持政策。落实鼓励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实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项目的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的企业和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落实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优惠。对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对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以及沙化整治的土地,给予增加用地指标等优惠政策。

       (二十二)加大绿色金融创新支持。发展绿色信贷,推进银企合作,积极支持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建立绿色信贷担保制度,鼓励各级政府为节能减排、循环发展、生态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财政担保,放大商业银行环保信贷的投入规模。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上市。

       (二十三)拓宽融资渠道。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能由市场提供的,都可以吸引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厂网一体和行业“打包”,实现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市场化风险规避与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民营林场等经营主体参与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生态建设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节能环保企业。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