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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5)

时间:2017-01-23 16:38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国家海洋局 点击:
【摘要】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我国首个海洋能发展专项规划—《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了我国“十三五”海洋能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核心技术装备实现稳定发电,形成一批高效、稳定、可靠的技术装备产品,工程化应用初具规模,一批骨干企业逐步壮大,产业链条基本形成。全文如下:

       (四)夯实海洋能发展基础

       在海洋能资源普查及部分重点区资源详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海洋能资源精细化调查与评估,加快海洋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海洋能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夯实我国海洋能发展基础。

       1. 开展南海及海岛区域资源评估

       针对南海海洋能资源开发的需求,结合遥感资料、海洋站实测资料、数值模拟等多种手段,开展波浪能、温差能和风能资源评估和选划工作,摸清南海海洋能资源基本现状;重点开展七个海岛的海洋能资源现场勘察与评估工作,为海洋能电站设计提供依据。

       根据渤、黄、东海海区海岛开发的需要,选择部分优先开发的海岛,开展海洋能资源现场勘察和评估工作,研究海洋能电站对周边海洋环境的影响,为海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提供服务。

       2. 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针对海洋能装备试验验证、工程设计、装备制造、海上测试、海上施工及运维等需求,建设海上试验、实验室模拟、资源数据平台相结合的国家海洋能公共服务平台,适时建设国家海洋能试验场,支撑海洋能技术工程化应用。

       3.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健全海洋能开发利用标准体系,统筹推进海洋能技术、标准、产业协同创新。开展海洋能资源勘查和电站选址,海洋能转换设备设计与制造,海洋能发电装置室内及海上试验与测试、海上施工及运行维护等标准制定。鼓励制定海洋能团体和企业标准。利用海上试验场和海洋环境模拟实验室建立海洋能标准验证平台。推进国际标准向国内标准转化,支持我国企业、联盟和社会团体参与和主导国际海洋能标准研制,推动中国海洋能标准走出去。参照国内外可再生能源检测认证体系,逐步建立我国海洋能发电装置检测认证体系。

       (五)加强海洋能开放合作发展

       积极引入全球创新资源,鼓励技术引进与合作开发,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构建国际合作新机制。

       1. 积极参与国际事务

       深度融入国际能源署海洋能源系统实施协议(IEA OES-IA)、国际电工委员会海洋能转换设备技术委员会(IEC TC114)、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等国际组织,依托国际海洋能大会(ICOE)、亚洲波浪能和潮流能大会(AWTEC)和上海国际海洋技术与工程设备展览会(OI China)等国际会议和展会平台,强化国际务实合作。支持在中国举办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会议。积极参与国际海洋能事务,开展国际海洋能技术路线图、开放水域测试、规模化应用、发电成本、环境影响、政策许可及国际标准等热点问题研究,借鉴国际海洋能发展经验,不断提升我国海洋能发展水平。

       2. 持续引进全球创新资源

       鼓励海洋能领域的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参加国际合作计划,鼓励国内机构与国外先进研发团队、跨国公司开展多方位合作研发,联合承揽海洋能工程项目,推进国际合作基地、联盟、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建设,鼓励国内企业跨境并购及外商投资我国海洋能产业。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和创业。

       3.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借助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项目,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海洋能沟通交流与务实合作。鼓励联合开展资源调查评估,开放和共享海洋能公共服务平台,启动人才联合培训计划。积极与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合作开发与应用示范,推动国内和国外企业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海洋能技术“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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