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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中外能源转型发展成功经验 探讨中国绿色发展路径(5)

时间:2016-08-03 11:02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能源报 点击:
【摘要】7月27日,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西门子共同主办的“2016能源·绿色发展论坛”在京举行。本次论坛以“创新、绿色、协同”为主题,致力于践行中国“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分享中外能源转型发展成功经验,探讨中国绿色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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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价机制促德国能源加快转型

  德国和中国不仅是彼此非常好的经济合作伙伴,更重要的是在过去的几年里,因为共同面对全球发展的挑战而使关系更加密切。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的同时,确保经济进一步增长,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是两国共同的任务之一。

  尽管两国存在差异,但在能源供应安全、可持续性、低碳化及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等诸多挑战面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独立应对完成,我们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建立伙伴关系。在一个月前北京举办的二十国集团能源部长会议上,德国已经就可再生能源和低碳能源技术,与中国达成了框架协议。

  目前,能源转型是德国最主要的举措。自2000年以来,德国在加快能源转型的进程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德国预计于2022年关停核电,并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200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的6%,今年这一比重已提升至33%,到2030年占比将达到50%。至205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达80%,一次能源消费量将比2008年减少一半,碳排放量将比1990年减少80%-95%。

  德国政府不久前刚刚通过《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强调在继续发展生态能源的同时,限制陆上风电的扩建速度,以适应电网扩建滞后的现状,对能源转型节奏进行适当调整。这一改革草案是6月初德国联邦政府和16个州通过艰苦谈判达成的。该草案明确了德国能源转型目标,即到2025年生态电力占总电力的40%至45%。

  德国现行《可再生能源法》到今年年底到期。按照新的改革草案,大型风电厂、太阳能电站和生物质能发电厂未来将不再得到法定的固定补偿款,新建生态发电厂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政府将规定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每年的发电量上限,旨在减少过剩产能,抑制生态能源补贴费用过快上涨。

  在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露事故后,德国政府决定加快能源转型,分阶段关闭境内所有核电站,大力发展生态能源,并提出能源转型三大目标,即安全、清洁和可负担。5年来,德国能源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其背后是电价形成机制等一系列法规政策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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