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俄罗斯环保法律法规介绍(5)

时间:2009-11-30 14:35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俄罗斯环保行业法律法规介绍。
  工业区和经营活动项目周围应建立防护带,包括卫生防护带,居民区绿化带,绿化区域禁止进行经营活动。 
  有环境影响的项目企业领导应接受环保知识培训教育。 
  9.农业项目环保要求 
  应着重考虑土地、土壤、水体、动植物及其他生物免受经营活动的损害。经营者应在生产、储存和加工及其他活动时遵守有关的环保要求。农业项目应具有必要的卫生防护区,以及土壤、水体和空气清洁设备。从土壤改良到项目各个阶段,都应节约用水,保护土壤、用地、森林和其他动植物,土壤改良不得恶化生态环境,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功能。 
  10.城建环保要求 
  城镇居民点的建设改造应优先考虑适宜方便的人居环境,不破坏动植物和其他生物的生存条件和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并应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和城建规划要求,应建立防护带,绿化带和绿化区,森林公园等限制开发的保护性区域。 
  11.能源项目环保要求 
  石油天然气企业在从项目设计到产品加工和运输、销售全过程都应考虑采取清洁措施,对生产废料、伴生气和矿化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恢复污染的土地,降低环境污染危害,对建设和生产中造成的污染予以补偿。能源项目必须在国家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企业的环保方案之后方可上马。 
  12.垃圾及污染物处理 
  环境质量标准包括环境化学、物理及生物微生物指标等项指标。允许污染标准是针对排放物、废弃物及微生物,工业废料的产生、使用及废料存放,允许化学、物理及生物微生物等标准,以及允许对环境的损害,环境负荷等作出的规定。有害化学物质及危险生物物质的无害化处理必须经法定程序,按照技术标准获得批准后进行。农业和林业使用化学物质环保要求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预防不良环境后果,消除有害环境影响,保护自然风貌。禁用高残留有毒化学制剂。必须进行收集、利用、无害化处里、运输、存放和填埋的生产生活垃圾,其条件和方法应是对环境不产生危害的。 
  13.环境监测与环保监督 
  国家环境监测部门负责进行全境不间断的环境(生态)监测。 
  环保监督分国家、企业生产、市政和民间环保监督。需进行国家环保监督的企业项目名单由俄联邦政府依据本法及俄联邦其他法律拟定,之外的企业项目名单由俄相关联邦主体拟定。国家环境监察人员负责对属于国家环保范围的企业项目进行检查,依法提出建议和要求并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民间环境监督由民间环保组织依据本组织的章程进行,也可由公民个人或群体依法进行。政府环保部门必须认真研究民间环保组织提交的监督报告。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