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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调研报告(3)

时间:2015-03-05 15:18来源:中国环境交易机构合作联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2014年度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调研报告。
    2014年中国自愿减排市场快速发展。截止2014年底,共有178个方法学获得备案,9家机构取得审定与核证资质,国家发改委先后召开了5次项目备案审核会、2次项目减排量备案审核会,共计公示505个CCER项目,其中90个项目获得备案,约1372万吨减排量获得签发。
 
    三、【中国自愿减排交易项目(CCER)综述】
    1、CCER基础体系建设方法学备案情况
    自2013年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线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分四批备案了178个CCER方法学,其中,2014年备案的第三、四批方法学共计124个,占总数的70%。这些方法学的适用领域基本涵盖了所有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方法学的范围,也为国内的企业开发自愿减排项目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平台累计公示审定项目505个,其中数量最多的是一类项目(一类项目为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开发的自愿减排项目;二类项目为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
    理事会注册的项目;三类项目为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且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产生减排量的项目;四类项目为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但减排量未获得签发的项目。),共计241个,占比47.7%。其次为三类项目208个,占比41.2%。二类和四类项目数量分别为36个和20个。根据公示项目设计文件,CM-001-V01方法学(可再生能源联网发电)应用最为广泛,目前公示最多的风电、水电以及光伏发电项目(349个)都使用了该方法学,其次是CMS-001-V01方法学(用户使用的热能,可包括或不包括电能),主要的项目类型为户用沼气项目。这些方法学的应用情况与目前已公示的项目类型情况基本一致。应用较多的CCER项目方法学统计见图5。
图5 CCER方法学应用情况统计
CCER方法学应用情况统计
    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情况
    2013年共有3家机构获得国家发改委备案,2014年则新增了6家机构,目前共9家机构具备CCER项目的审定与核证资质,9家机构的审定与核证领域及联系方式都可在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查询。详细信息见表2。
表2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机构一览表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机构一览表
    2 、CCER项目备案与签发进展
    截止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先后召开了5次项目备案审核会、2次项目减排量备案审核会,共计90个项目获得备案,54个项目处于备案审核中。其中,2014年11月第一批通过减排量备案的10个项目(全部为第三类项目),共计649万吨减排量获得签发。第二批减排量备案有18个项目上会,最终16个项目获得签发,根据项目设计文件,第二批项目签发的减排量共计723万吨。
    备案的90个CCER项目预计年均减排量合计约为1,918万tCO2e,预计总减排量合计达到4,050万tCO2e。其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占据较大比重,达到66个(含风电项目19个,水电项目14个,光伏发电项目3个,生物质发电项目2个),占到全部备案项目的73.3%;减排量年均达到1,489万tCO2e,占到全部备案项目预计年均减排量的77.6%,详见表3。
表3 CCER备案项目按减排类型分布
CCER备案项目按减排类型分布
    3、CCER项目类型分析
    根据公示的审定项目PDD,按照项目减排类型区分,目前公示的审定项目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类项目384个,占到全部审定项目的76%;其中,风电、水电项目分别为180个、91个,两类项目约占全部审定项目的54%。另外,还包括甲烷回收利用(64个)、节能和提高能效(25个)、燃料替代(12个)、垃圾焚烧发电(15个)、林业碳汇(5个)等类型。在信息平台公示的审定项目按减排类型区分如图6所示。
图6 公示CCER审定项目按照减排类型分布
公示CCER审定项目按照减排类型分布
    从项目地域分布来看,提交备案申请数量居前列为新疆、内蒙古、湖北和云南,以上省份提交申请的项目数量皆超过35个,也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类项目产出数量最多的省份,其中排名第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风电、水电及光伏发电为主,内蒙古则大部分是风电项目。在信息平台公示的审定项目按区域分布如图7所示。
 
图7 公示CCER审定项目的区域分布
公示CCER审定项目的区域分布
    【案例】:
    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成立,分别于上海、香港和澳大利亚墨尔本设立公司总部和海外分部。上海宝碳控股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香港分所,全资控股上海碳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在贵州省成立贵州宝碳,与贵州省签署碳资产开发、碳金融、碳盘查、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直报系统的整体合作协议,后续将在宁夏、青海等资源大省相继成立控股子公司。同时,宝碳是上海、北京、广州、天津、深圳、湖北等6个交易所的核心会员单位,长期与各大交易所保持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搭建从碳资产开发到碳交易的优质通道,宝碳也是国家级合同能源管理备案公司。
碳金融创新行动
    •2013年12月16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授权宝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香港分所,旨在为国际投资者了解大陆碳交易市场提供一个全新的窗口。
    •2014年12月11日,上海银行和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国内首单CCER质押贷款协议。
    •2014年12月26日,上海宝碳与中广核风电公司签订了全国首单最大笔CCER购买权交易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
    •2014年12月30日,海通资管与上海宝碳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帮助和推动下成立规模2亿元的专项投资基金——海通宝碳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海通宝碳基金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规模投资于CCER的碳基金。
    •2015年年初,上海宝碳和上海证券作为发起人,爱建信托作为发行方的3000万信托计划也将于正式发布,这也是国内首个投资于CCER的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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