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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实录(3)

时间:2017-02-21 13:41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境报 点击:
【摘要】2月20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自然生态保护状况,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生态保护工作进展。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程立峰、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参加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

       让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不敢为、不能为”

       第一财经:我记得去年中央督察查办了好几起有关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案件,我想问一下环境保护部在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么打算?谢谢。

       程立峰:谢谢您的提问。大家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都非常关心,国务院《自然保护区条例》非常明确地规定,环境保护部是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部门。多年来,在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支持下,我们在综合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研究制定政策规定和标准技术规范。提请国务院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多项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政策文件。比如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规范化建设、科学考察、生态环境监察等标准规范体系。

       二、向国务院提出新建和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发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环境保护部已经组织了六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自评审机制建立以来,已经分23批向国务院报请批准建立了37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我们建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的遥感监控体系,通过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根据2015年的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我们对问题突出的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政府、省级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进行了约谈。去年年底又对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通报。

       四、联合国土、水利、农业、林业、海洋和中科院,建立起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制度。截至2016年年底,完成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9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

       当前,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您刚才提到的,保护和开发的矛盾非常突出。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但是破坏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仍然时有发生。这些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对生态空间的挤占日益增加,不断蚕食自然保护区,削弱了自然保护区的功能,降低了自然保护区的价值。

       最近,新闻媒体陆续曝光了一批涉及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我们作为综合管理部门,也深感担子很重,更要努力把监管工作做好。下一步,我们要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发现,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部领导提出的要求:“早动手、早发现、早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强化监管。要继续强化遥感监测工作,从2017年开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年遥感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并且下沉省级自然保护区,对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一次。对于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查处。同时,我们正在制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实现遥感监测制度化、常态化。特别是对于一些保护价值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保护区,建立长期跟踪监控制度。对于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保护区要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方式,督促治理整顿,同时强化责任追究。我们会主动向社会公开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的政务信息。

       二、深化管理评估。进一步完善联合评估工作机制,除了年度常规评估外,今年我们也确定了重点,和红线工作相一致,重点对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和跨界的自然保护区开展评估。建立自然保护区监测评估网络体系,把握全国自然保护区保护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

       三、夯实工作基础。我们要建立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的数据库和监管平台。要会同有关部门核定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集成遥感影像、地面巡护、远程实时监控等管理数据,形成国家、地方、保护区三级贯通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综合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

       四、推动立法进展。大家都知道,《自然保护区条例》已经颁布20多年了,应该说滞后于目前的发展需要。我们今年还有一项任务,委托南京所会同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后评估。要结合国家公园试点建设,提出完善自然保护区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强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同时积极配合有关立法机关推动自然保护区相关的立法工作,为保护区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最后,欢迎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自然保护区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上述措施及社会监督、媒体监督,让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不敢为、不能为”,共同构筑起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的防火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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