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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2)

时间:2016-08-31 10:21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保部 点击:
【摘要】日前,环境保护部会同质检总局发布了《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就如何理解、贯彻该标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4、新标准适用于哪些船舶?

  新标准适用于具有中国船籍在我国水域航行或作业的船舶(如:内河船、沿海船、江海直达船、海峡[渡]船和各类渔船)装用的额定净功率大于37kW的第1类和第2类船用发动机。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小型船舶的发动机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GB20891)。第3类船机执行《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试验及检验指南》(GD01)的要求。标准规定了上述船用发动机(包括主机和辅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和排放耐久性要求,也规定了船舶和船机实施大修后的排放要求。适用于船机的销售、进口和投入使用环节以及船舶的销售、进口和登记环节。

  新标准控制范围不包括远洋船舶。远洋运输船舶执行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公约)的规定。另外,该标准不包括游艇等装用的汽油机,环保部将适时制订船用汽油机的排放标准。

  5、标准控制哪些污染物项目?

  目前,大多数船舶使用的是压燃式发动机,所用燃料是柴油或者是硫含量较高的船用燃料油,排放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PM)、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和一氧化碳(CO)。标准中分别规定了上述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对二氧化硫(SO2)的控制是通过控制船舶使用的燃料来实现的。据研究SO2排放的高低主要与使用燃油的硫(S)含量有关,经过发动机燃烧后,燃料中的硫几乎全部氧化转变成废气中的SO2,因此,降低SO2排放最有效方法就是使用低硫含量的燃油。

  6、标准的污染物排放削减幅度如何?

  新标准是我国首次发布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国家标准。标准将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相当于汽车发动机和非道路发动机的第二阶段排放控制水平,与我国船机排放现状相比,PM排放将削减70%左右,NOx排放将削减20%以上;第二阶段相当于车机和非道路排放的第三阶段控制水平,PM和NOx将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分别进一步降低40%和20%。和发达国家相比,第一阶段和目前欧洲实施的标准相当,第二阶段和美国第三阶段实施的标准相当。

  标准还规定了排放耐久性要求。一般船舶(娱乐船舶除外)均应在10,000小时或10年(以先到者为准)内排放满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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