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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4)

时间:2013-01-07 17:17来源:天津环保局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十一五”以来,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以巩固提高创模成果和启动生态市建设为重点,按照《天津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指标。
二、“十二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形势分析
(一)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压力增大
按照预测结果,“十二五”末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将达到2620万吨,在现状1862.38万吨的基础上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压力增大。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1.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管理现状来看,尽管我市依法实施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但网上转移管理系统还未建立,监管手段运用与动态监控要求存在差距,全过程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集中处置能力不足
“十二五”期间,全市需最终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量将达10.4万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能满足处理要求。
3.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天津市主要综合利用种类包括废矿物油、废碱、废乳化液、含铅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目前有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部分处理设施水平不高,处置利用技术开发能力薄弱,难以达到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应具备的社会环境效益及规模经济效益。上述企业应尽快吸引先进技术,不断改造升级,提高以上种类危险废物的利用水平和能力。
3.1废矿物油、废乳化液
本市目前有3家从事废矿物油(含乳化液)处理企业,废矿物利用处理能力满足当前需求,应提升现有企业的工艺及污染防治水平,逐步淘汰、整合技术落后、污染防治能力不高的企业。
3.2废碱
我市共有2家废碱综合利用经营单位,处置能力为2.8万吨/年,目前的处置能力已经满足需求,“十二五”期间不需再建设新的处置设施,但现有的处理设施技术和工艺需进一步提高。
3.3含铅废物
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从事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年处理能力2.01万吨,2010年实际利用量为1.92万吨。主要是利用竖炉熔炼工艺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物。“十二五”期间,主要依托现有处置企业,通过提高、完善企业处置工艺技术水平,来实现含铅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3.4 垃圾焚烧飞灰
随着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产生量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天津壹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利用微波解毒和药剂稳定化处理后制免烧型飞灰陶粒工艺对垃圾焚烧飞灰进行回收利用。处置能力为2.0万立方米/年。“十二五”期间,主要依托现有处置利用企业,对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处置利用能力提高至每年8万吨以上。
4.部分可资源利用的危险废物处理利用设施不足
我市仍有部分可以利用的危险废物类别缺乏资源化利用设施:如废酸是我市产生量位居第一的危险废物,目前我市缺少专业废酸处置利用经营单位,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电子类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仅一家,与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家电回收拆解深加工的需求不相称,这些原有利用设施不足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应予支持建设。
5.医疗废物收运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除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现集中收集处置外,其他区县建成区和农村医疗废物未完全实现无害化处置。其中,农村医疗废物数量少、分布广、收集和运输困难,难以实现集中安全处置,是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是一个薄弱环节。此外,我市只有一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需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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