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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全文】(3)

时间:2017-02-16 15:25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点击:
【摘要】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3-2030年)》正式印发。具体内容如下:

  (三)水土流失现状

  1、土壤侵蚀面积

  我区地处黄河、辽河、嫩江、海河等四大水系的中上游或源头,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区之一,其水土流失的主要特点为:分布范围广,面积大,侵蚀形式多样,类型复杂,相互交错、危害十分严重。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土壤侵蚀总面积为62.90万km2。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0.24万km2,占总侵蚀面积16.28%;风力侵蚀面积52.66万km2,占总侵蚀面积83.72%。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年扩展,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也日趋严重。

  2、土壤侵蚀空间分布

  我区土壤侵蚀分布范围广,在103个旗(县、市、区)均有分布,并且受侵蚀营力与环境系统的制约,土壤侵蚀的空间分布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分异规律。

  (1)水力侵蚀

  全区水力侵蚀面积10.24万km2,占总侵蚀面积16.28%。受降雨侵蚀力和水流地貌的宏观控制,水力侵蚀主要分布在自治区东、南边缘,即大兴安岭东坡低山、丘陵和山前平原,燕山北坡低山、丘陵、台地,阴山中低山及丘陵、台地,准格尔—清水河一带黄土丘陵地区,大致与自治区东南森林草原、山地森林与森林草原分布区相一致,目前是全区农耕作业最为集中的地带,也是全区土地开发程度最高地区。从侵蚀强度分布看,以鄂尔多斯高原黄土、砒砂岩丘陵区最强;燕山北坡和阴山中低山及丘陵区次之;大兴安岭东坡低山丘陵区因植被较好,侵蚀强度较轻,但均有逐渐增强的趋势。在行政区划上,除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玉泉区、东河区、青山区和临河区外,其它旗(县、市、区)均有分布。

  (2)风力侵蚀

  全区风力侵蚀面积为52.66万km2,占总侵蚀面积83.72%。风力侵蚀主要分布在自治区高平原地区,即呼伦贝尔高原、鄂尔多斯高原、阿拉善高原地区,大致与自治区中西部草原、荒漠草原、草原化荒漠和荒漠的分布相一致,这一地区目前主要是自治区草原畜牧业最集中的地带,风蚀沙化及草原退化严重。从侵蚀强度分布看,风蚀年最强地区分布在自治区西部的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沙漠和毛乌素沙地、浑善达克沙地、科尔沁沙地及呼伦贝尔沙地,大部分依傍河流和平原,是主要的产沙源;次强的分布在风水交错带的农耕地,如乌兰察布高原、锡林郭勒高平原和鄂尔多斯高原的农牧交错区;风蚀最轻的是典型草原区,大部属微度侵蚀区。在行政区划上,除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根河市、喀喇沁旗、宁城县、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凉城县、昆都仑区、石拐区外,其它旗(县、市、区)均有分布。

  3、水土流失成因

  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双重影响,其中自然因素是造成水土流失的潜在因素,人类生产活动是主导因素。

  (1)高强度降水和大风是导致侵蚀发生的直接动力。我区降水时间分布不均,多集中于7~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80%,且常以暴雨形式出现,24小时最大降雨量27~210mm,高强度集中降雨易导致水蚀发生。全区大部地区风力较强且频繁,多年平均风速1.7~5.6m/s,大风日数平均20~40天,是发生风蚀主要原因。

  (2)地形起伏不平,为地表径流冲刷侵蚀创造了条件。我区山地、丘陵和波状起伏的高平原所占比例较大,大部地区地形起伏,相对高差大,特别是黄土丘陵沟壑区和土石山区沟壑纵横,沟网密布,沟深坡陡,受暴雨径流的强力冲刷,使沟壑不断扩张、下切,同时发生严重的面蚀。

  (3)土壤结构疏散,抗蚀力差,极易遭受侵蚀。区内分布广泛的土壤主要有栗钙土、黑钙土、灰漠土、褐土和风沙土等,普遍腐殖质层较薄,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养分含量低,富含钙质,结构疏散,抗蚀力差,极易遭受风水侵蚀。

  (4)气候干燥,植被盖度较低,尤其是春季植被未返青,而此时正是风力较大的季节,地面缺少植被保护,最易遭受风蚀。

  (5)不合理的农牧业生产活动(如乱砍滥伐、过渡放牧及不合理耕种等),破坏了原有地表、植被和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加剧了水土流失的发生与发展。

  (6)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工矿企业以及城镇化建设项目迅速扩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造成大面积的原地表及植被破坏,进一步加剧了人为水土流失。

  4、水土流失危害

  受特定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特征以及土壤和植被等自然环境条件限制,我区水土流失分布范围广,面积大,侵蚀形式多样,类型复杂,相互交错、侵蚀强度大、危害严重,使得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土地退化,耕地生产力降低,洪涝、干旱灾害加剧,农业面源污染,对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已成为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1)土地资源遭到破坏,表土流失,生产力下降甚至丧失

  全区大部地区地形起伏,地表沙物质丰富、松散,风大且频繁,而多发生在地表无植被覆盖、地表干燥的冬春季;并且降雨集中,多以暴雨形式出现,从而加剧坡面及沟道侵蚀,致使土地不断遭受蚕食、剥蚀,表土流失,肥力下降,蓄水保墒能力减退,农田减产,草场载畜量下降。根据有关研究资料,东北黑土区黑土层每年平均剥蚀土层厚度达0.3~1.0mm,而形成1mm土壤在自然状况下约需400年左右,60~70年开垦的耕地黑土层已由原来的平均80~100mm降到20~30mm,种植40~50年的黑土地,有机质含量一般降低到原来的1/3~1/2,由于地表流失和土壤肥力逐年下降,严重影响着粮食产量。同时,由于侵蚀沟的快速发展导致大量耕地被切割或冲蚀,被迫弃耕撂荒,如喀喇沁旗1956~1978年间,因水土流失减少耕地竟达0.67万公顷,约占当时耕地总面积九分之一。

  (2)淤积河道、湖泊、水库,危及河流行洪,导致洪灾

  土壤侵蚀对河流生态安全的影响主要是引起河流、湖泊、水库泥沙淤积。雨季,水流侵蚀将泥沙从上游搬运到下游,堆积于河道、沟谷和低洼地带;干旱季节,地面干燥,堆积沙土遭受风力侵蚀,形成风沙流,致使下游河道、水库不断淤高,影响行洪能力,降低防洪标准,加大发生洪水灾害的频率和灾害程度,严重威胁着当地及下游人民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的安全。自治区黄河流域总面积15.13万km2,水土流失面积11.13万km2,占流域总面积的73.56%,严重的水土流失每年向黄河输沙约1.8亿吨,其中粗颗粒泥沙1.0亿吨,致使黄河干流内蒙古段河底不断淤积抬高,河槽严重萎缩,河道形态不断恶化,部分河段已成为“地上悬河”。自1996年以来,河床与两岸地面相比,呈逐年淤积抬高、河槽过流能力降低的趋势,使得内蒙古河段凌汛灾害频发。1990年后已发生7次凌汛决口和1次汛期决口,2008年黄河奎素段冰坝溃堤给当地百姓造成9.35亿元的重大损失。河槽宽度已从1994年平均1500m萎缩到500m左右。个别河段平滩流量已由1990年以前的3000~5000m3/s降至不足1000m3/s,在1000m3/s的中常流量情况下水位普遍上涨1m,过洪能力急剧减少,防洪、防凌形势严峻。

  (3)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

  严重水土流失导致天然植被遭受破坏和裸露土地增加,大大降低了原有植被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使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干旱、黑灾、霜冻、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不但周期越来越短,而且受灾面积越来越大,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农田的水土流失还将化肥和农药带到河流和水库湖泊中,造成水源污染及水质恶化,是许多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和城镇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迅速扩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大量的取弃土、废石、矿渣、尾沙和残积物随意堆放和倾倒,在引发而加剧水土流失的同时,又污染了大气和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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