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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

时间:2017-02-10 10:45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天津市政府 点击:
【摘要】天津市政府日前印发《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全文如下:

  (五)加强污染源监管。

  1.严控工矿污染。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相关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每3年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落实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鼓励企业实施原材料替代。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区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市环保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房管局参与)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国家确定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落实国家有关部委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推动相关工业企业开展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落实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以国家与我市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准)。(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参与)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相关企业建立并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防控方案。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强化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监管,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自2017年起,以滨海新区为重点,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2.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成示范水肥一体化、新型肥料施用等现代高效施肥技术,提升耕地质量,优化种植结构,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结合天津市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通过精准施肥、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等途径,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积极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体系,推进科学用药、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有力有序展开,小麦和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1%以上;推广科学用药和高效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供销总社等参与)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7年选择重点涉农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调查工作,初步摸清调查区域内农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分布、种类、数量。2018年起,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建设,通过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储运站,以政府补贴、有偿回收的方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试点示范工作,并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到2020年,推广到产粮(油)大区及全市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区。(市农委、市环保局牵头,市供销总社等参与)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残膜污染调查,以实施农田残膜机械化回收作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残膜机械化回收技术应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残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市农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供销总社等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合理、安全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对饲料添加剂中重金属等卫生指标的监测,加大对饲料添加剂的抽检比例,规范企业生产管理,确保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对土壤和环境造成安全隐患。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区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以国家与我市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准)。(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参与)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在天津市水利普查、农业普查及现有水质评价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灌溉水水质状况调查。充分利用已有的地表水、地下水监测平台,通过查缺补漏,整合建设全市灌溉水水质监测网络,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务局牵头,市农委、市环保局参与)

  3.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设施布局,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各区均有生活垃圾接纳设施的目标。推进和平区、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农村清扫保洁及污水治理制度,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全面摸排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及非正规生活垃圾堆存点,开展整治工作。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市市容园林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建委、市农委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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